建于清同治二年。原分东、西两院,东院为卫队驻地,现已不存;西院为王爷府第,门前有大石狮一对,现存建筑为回廊式四合院布局,具有清末悬山滚龙脊、雕梁画栋、红柱回廊等特点,鲜明反映出封建王公的等级尊严。后金天聪元年(1627年)奈曼蒙古部归附,崇德元年编此部为奈曼旗,封衮楚克为扎萨克多罗郡王,世代承袭。共传14代郡王,先后建过4个王府。此为11代郡王德木楚克扎布所建,但在十二代郡王玛什巴图尔时始迁入居住。是内蒙古境内唯一保存较好的王府,现已修复为王府博物馆。...
建于清同治二年。原分东、西两院,东院为卫队驻地,现已不存;西院为王爷府第,门前有大石狮一对,现存建筑为回廊式四合院布局,具有清末悬山滚龙脊、雕梁画栋、红柱回廊等特点,鲜明反映出封建王公的等级尊严。后金天聪元年(1627年)奈曼蒙古部归附,崇德元年编此部为奈曼旗,封衮楚克为扎萨克多罗郡王,世代承袭。共传14代郡王,先后建过4个王府。此为11代郡王德木楚克扎布所建,但在十二代郡王玛什巴图尔时始迁入居住。是内蒙古境内唯一保存较好的王府,现已修复为王府博物馆。
建于清同治二年。原分东、西两院,东院为卫队驻地,现已不存;西院为王爷府第,门前有大石狮一对,现存建筑为回廊式四合院布局,具有清末悬山滚龙脊、雕梁画栋、红柱回廊等特点,鲜明反映出封建王公的等级尊严。后金天聪元年(1627年)奈曼蒙古部归附,崇德元年编此部为奈曼旗,封衮楚克为扎萨克多罗郡王,世代承袭。共传14代郡王,先后建过4个王府。此为11代郡王德木楚克扎布所建,但在十二代郡王玛什巴图尔时始迁入居住。是内蒙古境内唯一保存较好的王府,现已修复为王府博物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