鼓楼位居中卫市区正中,清初名曰文昌阁,始建于明崇祯四年(1631)。清嘉庆二十二年(1817)七月十四日庙会时不慎失火焚毁,仅存基址。道光十一年(1831),知县艾椿年率典史沈垣与当地士绅一道捐资重建,翌年建成。解放后,鼓楼受到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。1955年,拨专款对鼓楼包砖修整;1984年被列为原中卫县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;1988年、1992年、1997年原中卫县人民政府又先后3次拨专款粉饰彩绘,使鼓楼以崭新的面貌屹立于市区中心。鼓楼底基呈长方形,南北长为224米,东西宽为1665米。基座正中为“十”字形门洞,分别通四面街道。门洞高3.75米,中心为穹窿顶,正中有八卦藻井,八卦图周围悬木雕八仙像,4个角嵌有石雕龙首,昂然相对。基座四面门楼上有匾额,是按方位反映中卫地理形胜的。其东曰“锁扼青铜”,南曰“对峙香岩”,西曰“爽挹沙山”,北匾原为“控制边夷”。1984年维修时,按照党的民族政策,遵循文物维修原则,改为“控制边陲”。鼓楼楼高23米,通高30米,重楼3层,是一座四方台基拱洞型的楼阁建筑,楼型为四面八方一体式,楼之西南角有一小门可通达楼基上